甘肅省出臺促進全省經濟穩定增長的意見
扶持企業的專項資金向中小企業傾斜
今年上半年,我省經濟總體保持平穩較快增長,但受宏觀經濟增長乏力和市場環境影響,我省經濟運行中也出現重點工業企業增長緩慢、企業庫存較高、固定資產投資持續增長壓力加大等問題。為此,《意見》提出,省直部門要安排扶持企業的專項資金向中小企業傾斜,重點支持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的300戶工業企業,通過技改貼息和資金補貼的方式,使之年內達到規模以上企業,并加大對小微企業信貸支持力度,確保全年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于當年各項貸款平均增速,貸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支持銀行發行“三農”專項金融債
《意見》提出,我省要鼓勵民間資本以參股方式進入基本電信運用市場。要確保建成西平鐵路,爭取盡快開工建設蘭州城市軌道交通1號線一期工程、平塘至武威南鐵路增建二線等項目。要鼓勵銀行通過資產證券化等形式盤活信貸資產存量,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并嘗試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引導支持大中型企業通過債券、中票、短融等直接融資工具進行融資,鼓勵中小企業發行集合票據、集合債,地方政府給予貼息補助。支持符合條件的銀行機構發行“三農”專項金融債,降低股權投資企業設立門檻,由國家規定的1億元調整為5000萬元以上。
年內完成15萬噸以下煤礦淘汰工作
《意見》確定,我省要支持企業研發創新,建立新藥審批快速通道,對隴藥企業申請進入我省基本藥物增補目錄和城鄉醫保目錄的品種優先列入,支持企業參與省上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加快實施《甘肅蘭白經濟區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規劃》,形成以蘭州新區、蘭州主城區、白銀工業集中區三個片區為支持的沿黃河產業集聚帶。要加快推進煤礦企業兼并重組力度,年內完成15萬噸以下煤礦淘汰工作,進一步加快對3萬噸以下煤礦的淘汰步伐,重點實施好蘭州市大氣污染治理工程。
支持經濟強縣發展成為中小城市
《意見》明確,要大力實施“1236”扶貧攻堅行動,落實國家開發銀行30億元扶貧開發貸款,加大貧困地區飲水安全和通村公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力度。要研究制定戶籍制度改革、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城鎮管理體制改革等配套政策和措施。按照“一橫兩縱六片區”的城鎮化空間布局,以西隴海—蘭新經濟帶為橫軸,以銀川—蘭州—西寧經濟帶和慶陽—平涼—天水—成縣、徽縣—武都經濟帶為縱軸,加快蘭州白銀、酒泉嘉峪關、張掖、金昌武威、平涼慶陽、天水成縣徽縣等重點區域發展,支持有條件的經濟強縣發展成為中小城市。
抓緊編制災后重建總體規劃
同時,《意見》提出,要切實做好“7·22”岷縣漳縣6.6級地震和暴洪泥石流救災工作。抓緊開展次生災害隱患排查,做好過渡期災民安置工作,確保災區群眾生活生產正常。要抓緊編制災后恢復重建總體規劃,為災后重建創造條件。要推動民間資本有效進入金融、能源、鐵路、電信等領域。鼓勵非公企業通過跨地區、跨行業兼并重組,培育一批骨干龍頭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