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水泥“熱”該降溫了——再論合理布局與合理規模
核心提示:西部水泥的發展勢頭已是“亡羊補牢,為時已晚”,因為跑出羊圈外的“羊”太多了,水泥總量已經嚴重失控。
一、“過熱”引發亂象
最近看到某媒體報道我國水泥發展態勢時,稱之為“東抑西揚”。筆者認為,不僅一般地“西揚”,而是“揚”過頭了,“揚”得有點不可收拾。俗語說,“亡羊補牢,猶為未晚”,可西部水泥的發展勢頭已是“亡羊補牢,為時已晚”,因為跑出羊圈外的“羊”太多了,水泥總量已經嚴重失控。
工信部工原[2010]第127號《水泥行業準入條件》公告中指出:對新型干法水泥熟料年產能超過人均900公斤的省份,原則上應停止核準新建擴大水泥(熟料)產能生產線項目,新建水泥熟料生產線項目必須嚴格按照“等量或減量淘汰”的原則執行。實際上,西部地區盲目的、非理性的重復建設一直在持續。據中國水泥協會和數字水泥網統計數字表明,西部12省(市、區)除西藏和甘肅外, 2010年絕大部分省(市、區)新型干法窯熟料人均產能已超過1000公斤以上,大大超過東部地區及全國平均數字, 西部地區平均數字達到了1190公斤。若加上已知在建項目,預計2012年西部人均數字將進一步刷新,有可能達到1600公斤以上,部分省(市、區)如新疆、內蒙古、寧夏及重慶人均占有量甚至達到2-3噸,與它們的經濟發展水平極不匹配,詳見下表。
由此可以看出,西部水泥不是一般的“熱”,而是熱得離譜的“過熱”。這種“過熱”實際上從2009年就已經顯現出來了,那一年全國水泥工業投資共1700億元。其中,東部地區投資415.25億元,比重占24.42%;中部地區投資558.89億元,比重占32.86%;西部地區投資726.59億元,比重占42.72%。當年東、中、西三地區的人均GDP分別為39752元、18954元、18205元。西部的經濟水平抵不上東部的一半,卻配置了占全國43%的水泥投資,顯然是“過熱”了。由此,“過熱”便引發出許多“亂象”。“亂象”的集中表現在是布局上的“扎窩”現象和規模上的過度“膨脹”。
二、布局上的“扎窩”現象
合理布局是個老生常談的話題。恩格斯曾對什么是合理布局下過這樣的定義:“只有按照統一的總計劃協調地安排自己的生產力的那種社會,才能允許工業按最適合于它自己的發展和其他生產要素的保持或發展的原則分布于全國”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三卷)。顯然,布局的合理性原則不僅強調最適合于某產業自身的發展,還強調最適合于其他生產要素的保持或發展。換言之,布局的合理性要體現兩個有利于:既有利于本產業自身的發展,又有利于其他產業的發展。反之,如果你只顧自己,擠占了別人的生存和發展空間,甚至破壞了生態平衡,不利于經濟和社會整體協調發展,就是不合理布局,不合理布局既不利己又不利人。然而合理布局光靠市場經濟自由發展是難以實現的,必須有強有力的政府行政干預。布局是體現產業戰略規劃正確與否的核心,布局的失誤是先天性的,會給企業帶來終生難以挽回的被動。所以,政府還必須通過正確的產業政策和產業規劃來引領。可是目前西部水泥布局上的“扎窩”現象十分嚴重,最近筆者趁出差機會走訪了貴州的××地區和云南的××市。貴州××地區(轄1市7縣)屬欠發達地區,700萬人口,地區GDP 600億元,人均GDP 8,571元;已建成投產和在建2000 t/d以上新型干法生產線9條,熟料產能近1,000萬噸,人均占有熟料產能1,428公斤。云南××市(轄1市1區7縣)600萬人口,GDP 1,005億元,人均GDP 16,675元,已投產新型干法生產線15條,熟料產能840萬噸,人均占有熟料產能1,400公斤。由此可見,西部地區水泥生產的基地化、集群化現象相當普遍,而且越是貧困地區,水泥“扎窩”現象越嚴重。
在生產力布局上,筆者歷來不贊成水泥產業搞基地化,更不贊成搞集群化,因為它不符合水泥產業的自身屬性。水泥這種產品,低值、“短腿”、受原料資源的制約性不強,是屬“遍在”(即“散在”)型布局的產業,它不像鋼鐵、煤炭、石油、重化工等產業,受資源的制約性強,可以搞“偏在”型布局,搞基地建設。匪夷所思的是,現在有些官方文件也出現“水泥熟料基地”這樣的字眼,客觀上起了影響水泥產業合理布局的誤導作用。“集中煅燒熟料,分散粉磨水泥”的觀點是在上世紀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由陜西省原建材局長邵嚴國同志提出的,其要點是:在有石灰石資源的地方(靠近礦山),集中煅燒熟料,在有市場(靠近城市)、有混合材的地方設粉磨站,分散粉磨水泥。這樣做,有利于充分利用當地混合材增加水泥產量、降低成本,有利于方便運輸、發展散裝水泥。這一觀點,將熟料生產與水泥粉磨分成在不同地點的兩個部分,是對清一色“全能廠”企業組織結構改革的一次革命,無疑是非常正確的。可惜這一正確想法,在當時還是計劃經濟體制下并未推開。直到進入本世紀市場經濟占主導地位后,“集中煅燒熟料,分散粉磨水泥”這一想法才變為現實,并普遍為人們所接受。后來不知何時,也不知出自何人,把本來一個企業組織結構改革的微觀概念,演變成“熟料基地—粉磨站”的宏觀布局概念。恐怕“扎窩”現象的出現,與對后者這一提法的誤解不無關系吧!
“扎窩”造成的惡果是“窩里斗”,市場就那么大,一根骨頭幾個餓狼來搶,怎能不發生惡性競爭呢?競爭的結果不是限產,就是降價。筆者在云南走訪的那個市,產能利用率僅55%。據某媒體報道,今年1-9月云南、陜西、甘肅、寧夏實現利潤比去年同期分別下降18.66%、52.46%、12.91%、和43.20%。
三、規模上的過度膨脹
合理規模也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什么叫合理規模?正確的理解應該是:就經濟總量而言,效益最佳時的“經濟規模”;就一個企業而言,衡量企業規模是否合理的最佳標準應該是成本最小化。成本最小化時,體現“規模經濟”在最佳狀態。應該說明的是,合理規模不是一成不變的靜態概念,它是隨時間、地點、條件的不同而變化的。同一個規模放在甲地合理,放在乙地就不一定合理;過去規模合理,不等于現在合理;同樣,將來某一時間段合理的規模,超前放到現在更不一定合理。總之,合理規模總是與當時、當地、經濟發展水平、投資環境、市場環境等條件相適應的。
那么什么是“規模經濟”?“規模經濟”又叫“規模收益”,是現代經濟學鼻祖美國人A?馬歇爾首先倡導的,指的是企業在投入增加的同時,產出增加的比例超出投入增加的比例。單位產品的平均成本隨產量的增加而降低,即規模收益遞增;反之,產出增加的比例小于投入增加的比例,單位產品的平均成本隨產量的增加而上升,即規模收益遞減。當規模收益遞增時,稱作“規模經濟”,當規模收益遞減時,稱作“規模不經濟”。然而人們在實踐這一理論時,卻往往只重視“規模經濟”而忽視“規模不經濟”,誤認為規模越大越好。其實大過了頭反倒不好。西部水泥的過度膨脹,恐怕對“規模經濟”的片面理解不無關系。
筆者在前幾年的文章中曾舉過這樣一個例子:西部某地區某個項目本來上2500 t/d生產線比較合理,可是考慮規模效益而決定上5000 t/d生產線。后者水泥生產成本可降低約10元/t(其中由于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工資節省6元/t、節電2.5元/t、節煤1.2元/t);節能約4.7kg/t標煤(其中節省熱耗20千卡/kg折合標煤2.9kg/t、節電5度/t折合標煤1.8kg/t)。可是受市場消費密度的制約,平均運輸距離增加了一倍(汽車運輸由原來平均100公里增加到200公里)。增加100公里的運距,單程運費增加40-50元/t(尚不計高速公路過路費);汽車油耗100公里增加3-4kg/t,折合標煤4.3-5.8kg/t。由此可見,不但未節能,反而到達市場的成本增加了許多。這說明只考慮企業內部成本的降低,忽視了外部(物流環節)成本上升帶來的后果,變成了“規模不經濟”。所以,合理規模應是:該大則大,該小則小,不是越大越好。從被封殺多年的JT窯最近在青海舉行的座談會上又重新嶄露頭角說明,它之所以還有生存的空間,除了技術經濟指標又有改觀外,主要是規模小(1200 t/d)、比較靈活,目前還適于在老少邊窮地區生存。
從西部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來看,盡管個別省與東部地區差距較小,但整體水平相差10-15年。然而從目前熟料產能人均占有量來看,西部是東部的1.2-1.5倍。可以預判,西部地區今后10年不上熟料生產線,也不會影響西部大開發,更不會拖西部經濟發展的后腿。
四、建議
1.立即停止西部地區新上熟料生產線。
2.對“十二五”規劃的水泥項目進行徹底清理,該撤的撤,該停的停。何時放行視情況而定。
3.不管項目大小(粉磨站除外),將項目核準權收歸中央主